第一篇: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进一步明确企业各部门在“综治进民企”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和目标,不断规范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市综治委《关于开展“综治进民企”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原则1、党政领导原则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形成党政领导、综治牵头、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
2、属地管理原则
市“综治进民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具体落实,村居、社区协助配合
3、法人负责原则
坚持“谁经营、谁主管”,建立和落实企业治安法人责任制和综治责任体系,切实推进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分类指导原则
根据“定档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按企业规模及员工人数进行分类:一类企业是指企业员工人数在100人以上规模较大的企业;二类企业是指企业员工人数在50人—100人的中型企业;三类企业是指企业员工人数在50人以下规模较小的企业
二、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结构(一)各企业要建立以企业法人负总责的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
(二)一类企业要单独建立综治办公室,落实专门的办公地点
年内综治办建成率要达到100%
综治办下设内部治安保卫、矛盾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外籍员工管理、安全管理工作等五个工作小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5名
(三)二类企业要建立综治办,可与其他科室合署办公,但是一定要有综治办的牌子,年内建成率要达到75%
综治办要配备1-3名综治专(兼)管员
第1页共13页(四)三类企业采取与相邻企业联建综治联络室或一室多用,并确定1名综治工作联络员,年内建成率要达到50%
三、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一、二类企业要做到以下二个要求:(一)必须上墙的制度
《企业治安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