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7-06-2820:08:50|分类:默认分类|标签: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字号大中小订阅目次1总则2术语3大型商业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4一般规定4.1总平面布置4.2消防扑救4.3防火间距4.4内部装修4.5地下大型商业建筑5防火与防烟分区5.1防火分区5.2防烟分区6安全疏散6.1商业营业厅内的疏散通道6.2商业营业厅的疏散距离6.3安全出口6.4疏散楼梯间和避难空间6.5消防电梯7消防设施7.1消防给水7.2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7.3消防电气本规范用词和用语说明条文说明1总则1.0.1为了适应重庆市商业建筑的发展,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并结合我市的地形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特制定本规范。1.0.2大型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大型商业建筑各种业态发展和商场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3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大型商业建筑。1.0.4对于本规范和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尚未规定的防火设计内容和新材料、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有关消防安全的新问题,应由重庆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组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意见作为消防设计、审核的依据。1.0.5大型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标准及规范的规定。2术语2.0.1大型商业建筑large-scalecommercialbuilding用于商业经营活动的任一楼层建筑面积≥5000m2或总建筑面积≥15000m2的建筑。2.0.2商业营业厅commercialshoppinghall用于商业营业活动的建筑室内空间。2.0.3柜架式营业区域shelf-typeshoppingarea商业营业厅内无固定隔断,采用柜台、货架等展示商品的布置方式,人员能够到达,进行交易的区域。2.0.4商铺式营业区域mall-typeshoppingarea商业营业厅内采用隔断将营业空间分成各个独立商铺,人员能够到达,进行交易的区域。2.0.5安全疏散通道safetypassageforevacuation连接首层(坡地大型商业建筑的平顶层和底层)楼梯(间)到室外出口的通道。2.0.6安全出口safetyexit供人员疏散用的疏散楼梯(间)或直通室外安全区域的出口。2.0.7安全出口宽度safetyexitwidth供人员疏散的疏散楼梯(间)或直通室外安全区域的出口的净宽度。其中,防烟楼梯间的安全出口宽度按楼梯间梯段净宽度、前室门的净宽度和楼梯间门的净宽度中的最小者取值,楼梯间梯段净宽度为墙面至扶手内边缘或扶手内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2.0.8疏散集散区evacuationbufferzone商业营业厅内疏散走道通向安全出口的缓冲、集散区域。2.0.9疏散出口transferexit用于人员疏散出某一区域的出口。2.0.10疏散通道宽度passagewidthforevacuation商业营业区域内通向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的净宽度。2.0.11消防扑救场地firefightzone消防车辆靠近建筑实施扑救作业所需场地。2.0.12消防扑救面buildingwallforfirefight消防车辆靠近建筑实施扑救作业所需建筑外墙面。2.0.13地下防火隔离区undergroundfireseparationzone地下商业建筑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0m2时,商场的两个防火分区之间或两个商场之间所设置的开敞式或封闭式防火隔离区域。3大型商业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3.0.1大型商业建筑应根据所经营的商品种类按表3.0.1的规定进行分类。表3.0.1经营场所分类表类别商品经营场所A类百货、服装等纺织制品、粮油食品、生活日用品、木制类建材、家具、灯具、医药、图书音像、电脑数码产品、家用电器、餐饮、金融证券交易厅等。B类机电产品、陶瓷、钢材、石材类建材、蔬菜、水果、水产品等。注:对于同时含有A类和B类场所的大型商业建筑的分类应按A类进行防火设计。3.0.2大型商业建筑的耐火等级分为一级和二级,除单层大型商业建筑的耐火等级可采用二级外,其余均应采用一级耐火等级。大型商业建筑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3.0.2的规定。表3.0.2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燃烧性能和耐火耐火等级极限(h)构件名称一级二级墙防火墙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3.00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2.50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不燃烧体1.00不燃烧体1.00房间隔墙不燃烧体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