惰性气体系统海上浮式装置入级与建造规范第7篇,第9章第9章惰性气体系统第1节一般规定9
1适用范围9
1为了防止爆炸的发生,浮式装置上的原油舱应由符合本章规定的惰性气体系统进行保护
当浮式装置上设有双壳体时,双壳体间应能进行惰化、驱气和除气
2在本章提到的“原油舱”一词,均包括污油水舱和生产水舱在内
2一般要求9
1惰性气体系统应能:(1)降低每一原油舱内大气含氧量,使舱内大气达到不能支持燃烧的程度而使原油舱惰性化;(2)在营运中保持原油舱内任何部分的大气含氧量(以体积计)不超过8%,并处于正压状态;(3)在正常作业中,空气不应进入原油舱;(4)驱除空油舱内的碳氢气,使其后的除气过程中,原油舱内不致形成可燃气体
2惰性气体可以是主、辅锅炉排出的经过处理的烟气,也可以是惰性气体发生装置产生的气体或能达到等效安全标准的其他气体
不准使用二氧化碳贮存系统,除非本社确信系统本身产生的静电引爆危险已降至可接受的程度
3锅炉烟道出口至烟气洗涤器的惰性气体供应总管上,应装设隔离阀
该阀应设有显示开闭状态的指示装置,并与锅炉吹灰器之间设有连锁装置或其他有效装置,以防止当隔离阀打开时锅炉吹灰器工作
此外,还应设有此阀的吹洗设施,使阀座上不沾污烟灰,保持气密
4惰性气体系统至少应能以浮式装置的最大卸油率的125%的速率(以体积计)向原油舱输送惰性气体
5惰性气体总管上惰性气体的含氧量(以体积计)应不超过5%
6浮式装置上应备有惰性气体系统维护保养和安全操作说明书
3设备布置要求9
1惰性气体发生器、洗涤塔、鼓风机、惰性气体调节阀应设在安全区
2惰性气体总管上的止回装置应设在原油区域甲板上
1惰性气体受压管路应在车间以1
5倍设计压力进行液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