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编辑修改-蒙台梭利教育法简介1907年蒙台梭利在罗马贫民区建立“儿童之家”
招收3〜6岁的儿童加以教育,她运用自己独创的方法进行教学,结果出现了惊人的效果;那些“普通的、贫寒的”儿童,几年后,心智发生了巨大的转变,被培养成了一个个聪明自信、有教养、生机勃勃的少年英才
蒙台梭利崭新的、具有巨大教育魅力的教学方法,轰动了整个欧洲,“关于这些奇妙儿童的报道,像野火一样迅速蔓延”
人们仿照蒙台梭利的模式建立了许多新的“儿童之家”
基本原则1、以儿童为中心
反对以成人为本位的教学观点,视儿童为有别于成人的独立个体
2、不同的教育
反对填鸭式教学,主张从日常生活训练着手,配合良好的学习环境、丰富的教具,让儿童自发性地主动学习,自己建构完善的人格
3、把握儿童的敏感期
顺着敏感期学习的特征,得到最大的学习效果
4、教师扮演协助者的角色
教师须对孩子的心灵世界有深刻的认识与了解,对孩子发展的状况了如指掌,才能提供对孩子适性、适时的协助与指导
5、完全人格的培养
幼教的最大目的是协助孩子正常化
6、尊重孩子成长步调
没有课程表和上下课时间,使孩子能够专注地发展内在的需要
7、混龄教学
不同年龄孩子会相互模仿、学习,养成儿童乐于助人的良好社会行为
8、丰富的教材与教具
教具是孩子工作的材料,孩子通过“工作”,从自我重复操作练习中,建构完善的人格
9、摒除奖惩制度
采取尊重孩子的方式,培养孩子正在萌芽的尊严感
10、爆发的教学成果
采取尊重孩子内在需求的方式,让孩子适时、适性地成长,短期内不易察觉成果,但却会在某一时间以爆发的力量彰显出孩子内在心智的成长
特点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具有巨大的潜能,他生命的发展是走向独立
通过具体的练习如生活基本能力练习、五官感觉练习、智能练习(语言、数学、科学)等形式,形成健全人格的基础
蒙氏教室是一个小社会的雏形,孩子在其中学会尊重别人,接受别人,学习如何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