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有限公司产品召回管理制度一、目的:产品一旦发现安全卫生或质量问题,能及时回收产品,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害,并将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三、职责:销售科、质量负责人、生产科、质检部、采购科共同组织制定实施回收方案。四、本公司产品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启动产品回收程序:1、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2、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五、产品回收程序1、成立产品回收小组:小组组长总经理担任,召集组织销售科、质量负责人、生产科、质检部等相关部门协同完成产品召回任务。2、对食品安全危害进行评估,内容包括:A、该食品引发的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或引发上述危害的可能性;B、不安全食品对主要消费人群的危害影响;C、危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D、危害发生的短期和长期后果。3、确定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为三级:A、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B、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C、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或属于本计划中“四、3”规定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4、确定该产品的名称、规格、批次、生产日期、该批次产品数量,再确定产品目前所处具体位置。5、如产品正准备发运,应立即停止发运,隔离或回收产品,等待处理。6、如产品已发运出公司或正在发运途中:6.1销售科获得产品存有安全质量问题的信息,与生产科、质检部负责人共同进行判定,如达到产品回收的条件报经理审批,并成立回收小组,经经理批准后立即执行回收程序(要求回收行动必须在接到信息时间的30分钟之内开始,防止造成不必要的危害、损失)。6.2同时调查该产品的数量及是否留有库存,及与该批产品有关的其他产品的信息。如有库存产品,将产品单独存放并标识清楚,存放时加设“不合格品”标识牌。6.3销售科监督产品的回收情况,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回公司,产品回收进度要与客户利用电话或传真协调进行,确保产品平稳回收;6.4启动回收后,及时将产品回收的相关信息通知各相关部门,包括以下内容:A・回收原因:异物、致病菌、化学污染、品种规格不符等。B・产品的信息:名称、代码、批次、生产日期等。C.产品的数量:产品的总数量、已发运出公司产品的总数量、公司库存产品的数量。D・回收产品分布的区域:国家、地区、城市、批发商、零售商的姓名、地址等。E.回收的进度情况。6.5回收产品信息公布:为保护顾客利益,必要时公司将由总经理作为发言人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行业协会等传播媒体,把回收程序中的信息,如产品代码、实物图象图、赏味期限、出现问题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公司对此问题的处理方式,回收产品的方式等尽快的传达给消费者,以保持消费者获取企业的信息。6.6给消费者的确认信:公司制定统一信函的模式,信函的内容包括顾客的姓名、地址、联系方法、产品数量、问题的描述、处理产品的具体说明及信誉的解释;接收者与公司的联系方式,以告知公司他是否有这种产品。6.7回收产品在被销毁、改变预期用途、确定按原有(或其它)预期用途使用是安全的或重新加工以确保安全之前,应在回收小组监督之下进行。将回收的产品自信息的接收至回收后产品的最终处理结果,填写产品回收记录,并由回收组长、总经理审核,作为企业评审的输入内容。6.8库存的相关产品或半成品根据其可追溯性和危害的类型,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6.9销售科将该次所存在的问题给客户予以答复,由质检部建立纠偏措施,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六、召回产品及相关的处理方法1、按照卫生质量体系中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