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前言为提升文物建筑消防能力,指导和规范文物建筑健全消防安全所采取的防火技术措施,根据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安部《古城镇古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申报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国家文物局组织编制了《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本《导则》在编制过程中,以文物建筑火灾风险评估为基础,通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国文物建筑防火技术措施设计和实施的经验,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对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最后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现场勘察与风险分析、消防总体布局、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灭火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备用电源、配电设计
本《导则》由国家文物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城建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编制
1总则22名词23现场勘察与风险分析34消防总体布局44
1消防分区44
2消防道路与其消防装备54
3安全疏散54
4消防点和消防控制室55消防给水系统65
1一般规定65
2消防水源65
3消防泵房75
4室外消火栓系统75
5室内消火栓系统96消防灭火设施96
1消防灭火设施的适用场所96
2自动灭火设施106
3灭火器116
4移动式高压水雾灭火装置11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17
1一般规定117
2系统设计117
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28消防备用电源129配电设计139
1一般规定139
2设备和管线安装139
3接地14附录编制依据151总则1
1为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指导和规范文物建筑防火设计,预防文物建筑火灾的发生,减少火灾危害,确保文物安全,制定本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