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交通指引系统厦门市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编制小组厦门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管理设施设置规范之一交通指引系统第一部分交通指引系统1一般规定1
1指导原则交通指引系统的设置应以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具体交通组织管理方案为依据,提供信息、指引路线、促进畅通、提高效率
指引系统设置的指导原则为“以人为本、准确清晰、系统全面、信息连续、数量适宜、位置适当”
2相关影响因素交通指引系统的设置应力求方便交通参与者和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并应综合考虑道路线形、交通状况、交通工具、交通管理要求、环境及气候特征等因素,设置不同种类的指引标志
新建、改建道路指引标志的设置应统筹考虑原有道路上的交通管理需要
3内容与位置要求交通指引标志的设置应合理醒目、明确简洁、连续统一、坚固耐用、美观大方
设置的地点应统筹考虑、综合布局,信息表达要准确、严谨、连贯、一致
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的现象,对于重要的信息应重复显示
应充分考虑出行者的行动特性,标志的前置距离应满足交通行为人在动态条件下发现、识别、理解标志并采取措施的时间要求,使交通参与者提前引起注意、迅速判读、并有足够的反应时间或操作距离
具体设置位置应根据标志类型、设计速度和反应时间综合考虑确定
4版面与结构要求应根据道路等级、设计车速与指引信息量选择相应的版面规格与形式;在保障结构稳固的基础上,可因地制宜、灵活选择结构形式
5材料选择交通指引系统的材料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适当采用新材料、新工艺
6与其他设施的协调交通指引系统的设置应与其他交通设施统筹考虑,所表达的内容不允许发生相互矛盾、不应产生歧义,可适当选择并设方式
1厦门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管理设施设置规范之一交通指引系统1
7指引信息的选择指引信息按照道路等级、重要程度、服务功能等因素分为三个层次,具体地标、路标命名与对应等级参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