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常规教学工作与教学改革广西南宁市民主路小学梁建华一.小学常规教学工作的含义和主要内容•(一)常规和常规教学工作的含义•(二)小学常规教学工作的主要内容•1
教学计划•2
教学环节•3
教学研究•4
教学总结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修订)》中关于小学常规教学工作的具体要求19.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
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颁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停课或提前结束授课,确保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书法教育等课程的正常开设
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小学五、六年级不得超过6小时,其他年级应适当减少;初中不得超过7小时
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为10小时,初中为9小时
节假日严禁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修订)》中关于小学常规教学工作的具体要求20.规范教学工作
学校要加强教与学各个环节的管理,对备课(预习)、上课(听课)、演示实验、分组实验、辅导(复习)、布置批改作业(作业)、课外指导(课外学习)、教学改进(学习改进)、成绩考核等方面都要有明确具体的要求
加强检查指导和对各个环节的质量监控,特别要严格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考试与质量分析的基本要求;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减负”工作,保证学生作业负担适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不得超过1
除外语课和壮语教学外,学校要以规范的普通话为教学语言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修订)》中关于小学常规教学工作的具体要求21.落实教学工作检查
要采取自查、互查、领导检查等多种形式,对教学计划的执行、教学进度、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
加强师生双向交流反馈,及时了解学生课堂学习质量,提出改进教学和学习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