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思考一、集中核算与集中收付的联系与区别(一)集中核算与集中收付的相同之处是:1
两者都能形成单一账户,把资金直接支付给商品供应商和劳务提供者
两者都以统管政府财政性收支为前提,都是为加强财政性收支全过程的控制,改变监控手段,控制关口前移
两者都以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集中收付为目标,有利于形成财政内控机制
两者都面临相同的法律问题
目前国内法律不支持剥夺单位核算权,同样亦不支持剥夺单位财务管理权有机构的出纳自主权
(二)集中核算与集中收付的不同之处
改革的对象不同
集中核算属于政府会计领域的改革,改革的对象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体制;国库集中收付属于政府财政预算上层建筑的改革,改革的对象是预算执行方式
管理机制不同
集中核算把单位的会计、出纳都设立在核算中心,由中心统一行使核算和监督职能;国库集中收付则是把会计设立在单位,出纳设立在支付中心,通过会计、出纳分离来实现监督制约
账户体系的支撑点不同
集中核算由核算中心设立基本账户,用于办理所有核算单位收、支结算,财政资金从国库流出后,保存在核算中心,以核算中心为“蓄水池”进行二次控制;国库集中收付实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预算内资金在未最终支付前,余额反映在国库(预算内资金库外存放为零),以国库为“闸门”进行最终控制
集中收付实现的层次不同
集中核算是以所有预算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其他资金的集中收付的集合来实现政府所有资金的集中收付,即在实现第1页共7页政府财政性资金集中收付的同时,实现预算单位的集中收付,从而能形成一级政府的资产负债总表和现金流量表;国库集中收付是政府宏观层面实现集中收付,不能同时实现预算单位的全部资金集中收付
因此,国库集中收付资金总量小于等于集中核算的资金总量,其一,国库集中收付不包含预算单位的其他资金的收支;其二,从单纯的集中收付的试点单位的运行来看,预算外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