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民生100"扶持建设现代农机合作社实施方案一、扶持要求及目标考核(一)扶持建设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必须是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组建,依法注册并按相关法规严格管理的农机合作社
(二)扶持对象有固定经营场所、土地流转(承包)合同、或有加工的农产品、种植农作物的,并形成了一定规模、有示范典型带动作用,社会化服务好的农机合作社
(三)扶持对象有账目、报表、档案记录
(四)2018年株洲市"民生100"扶持建设现代农机合作社对炎陵县的考核任务为3家
二、申报程序、考核及资金扶持拨付(一)纳入株洲市"民生100"工程项目的农机合作社,由县农机局统一填报《2018年株洲市"民生100"工程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书》
(二)县农机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农业局根据申报条件实地调查核实申报者的情况后,公示15天
合格的,经县政府主1管领导同意后,由县农机局于2018年7月30日前向市农机局申报
(三)县农机主管部门于2018年11月1日前,根据《2018年株洲市"民生100"工程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要求,对纳入项目的农机合作社进行初步验收
(四)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报请县政府同意,再向市农机局申请验收审核
三、保障措施(一)强化指导服务
积极向农民群众作好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机合作社申报,并给予指导服务,帮助完善相关制度和运作机制,激励合作社向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方向发展
(二)强化规范管理
根据《湖南省现代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对合作社加强管理,重点监管农机装备使用、财务管理
(三)落实相关责任
根据上级农机主管部门制订的合作社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审定扶持对象,负责合作社申报、农机装备验收、制度建设及对合作社的经常性管理服务工作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违规操作,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附件:1、2018年株洲市"民生100"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