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健全考勤休假制度,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正式员工,其他劳动用工关系的人员参照执行
第三条除特殊规定外,本制度规定的各种假期不积累,不跨年度使用,其天数连续计算,原则上一次性休完
第四条总经理工作部是人力资源归属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员工考勤休假工作的执行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五条工作时间公司各部门工作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00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时间
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政府及同业的情况,对上下班的时间进行适当的调整
第六条考勤方式1、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因故不能打卡考勤的,应提前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工作部,并在事后到总经理工作部及时补办请假等有关手续
2、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的日常管理工作,考勤管理人员应如实做好考勤记录和统计,并将其归档
第七条旷工1、员工无正当理由不上班,以旷工论处
第1页共12页2、员工旷工期间,公司不支付任何薪酬,也不享受福利待遇
3、员工旷工连续超过3天(含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含5天)者,公司有权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迟到或早退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无正当理由迟于规定上班时间5分钟到岗,按迟到处理;早于规定下班时间5分钟离岗,按早退处理;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120分钟以下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12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2、员工迟到或早退,每次扣款50元,单月累计扣款不超过该员工应发工资的20%
3、员工一年内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含10次)者,公司可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上下班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勤的作旷工处理
第三章休假制度第九条公休假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