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镇中心校2014年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积分办法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4]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小学教师职称待遇,更好的发挥职称工作的正确导向和激励作用,并结合安阳市教育局《安阳市教育直属单位中小学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安教人[2014])323号)、安阳县教体局《2014年小学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全镇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全镇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
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数按全镇小学教师的总数核算,指标由县人社部门分配到镇中心学校,以中心校为单位对全镇小学符合条件的申报者统一积分排队
学历、任教年限及担任班主任情况、业绩证书等积分参照安阳县教体局《2014年小学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
一、教育教学工作质量(60分)(一)中心校积分(50分)1、依据中心校近三年对全镇期中、期末评估成绩分为六等,A等10分、B等9分、C等8分、D等7分、E等6分、F等5分,全部成绩积分后取平均分,折合50分计分
(如三年内没有中心校统考成绩按照D等得分,在永和镇工作不足三年的,不足年份按照E等得分)2、校长按局要求任课者,近三年每学年有教学成绩按教学成绩积分或按照中心校对学校年终考评积分,两者取最高积分,积分分为六等,A等10分、B等9分、C等8分、D等7分、E等6分、F等5分,全部成绩积分后取平均分,折合50分计分
(二)学区积分(10分)依据学区近三年期中、期末评估成绩分为三等,A等10分、B等8分、C等6分,全部成绩积分后取平均分
(没有成绩按照C等积分),折合10分计分
注:以上中心校积分和学区积分,所有参与评估班数除以6或者3后,如遇小数按四舍五入计入前一个等次
二、考勤(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