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1上海医药2010年第31卷第10期460上海医药2010年第31卷第10期1引言世界旅游组织将医疗旅游定义为:以医疗护理、疾病与健康、康复与修养为主题的旅游服务
学者们还分别从成本、产业融合、医疗、服务输出的角度对其进行了定义,如孟卓认为:医疗旅游是指人们因定居地的医疗服务价格太昂贵或不太完美,到国外寻求较相宜的治疗、保健服务,并与休闲旅游相结合发展而成的一种新的产业[1]
早期的医疗旅游主要是由于欧美发达国家领先的医疗技术水平吸引着国外病人,然而随着发展中国家医疗服务的发展和完善,呈现出反向就医的新形式[2]
2005年,约有50万美国人出国旅游接受治疗,其主要的目的国是墨西哥及周围的拉美国家
其它许多国家也接受了大量的旅游医疗病人,如:新加坡接待25万人,印度接待50万人,而到泰国的多达100万人
欧美国家拥有发达的医院系统、先进的医疗器械及高素质的医务人员,为何西方人要舍近求远,到遥远的亚洲国家医院治病
它的机遇来自各国之间医疗费用的巨大差异和不同消费阶层的特定医疗需求
2发展医疗旅游的障碍医疗旅游实质上是全球医疗资源的重新整合,有利于医疗成本的节约
但基于国家保护,国外供应商通常很难进入本国的医疗卫生系统
目的国(主要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在得益于全球一体化带来的医疗水平提高的同时,其在发展中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限制一些发达国家颁布一系列的法律限制行业竞争,抵制国外医疗供应商冲击国内市场,否认国外的认证标准,以防止资本外流
以美国为例,部分州政府制定的相关法律限制国内病人接受海外治疗,他们规定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只限于本国的医疗供应机构(如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并且可报销的医疗项目是有限的
在设计和实施员工福利计划时,雇主和保险公司将雇员的医疗服务进行外包从而降低成本,但必须符合雇员退休保障法信托义务的要求,即受托人必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