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贸市场管理与服务指导意见从20XX年9月1日起,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以下简称“两费”)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场管理与服务工作,推动全市集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停收“两费”后做好集贸市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集贸市场的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
办好一个市场,能带动一方产业,振兴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百姓
据统计,全市共有各类集贸市场213处,其中进场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的151处
8月21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三部门下发了《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XX年9月1日起停止征收“两费”
这一规定有利于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实现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强化市场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由于1999年《市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对集贸市场实行“管办分离”,我市为化解市场管理与服务产生的矛盾,避免双重收费加重业户负担,采取了“划区管理、打包收费”的变通模式,即由市场管理局(市场发展中心)负责灰埠、店子、明村、崔家集、蓼兰、南村、张戈庄、古岘、旧店、崔召、城关、李园12个镇(街道)57处集贸市场的摊位安排、市场卫生、消防安全等日常管理服务和摊位费收取工作;工商局负责其余19个镇(街道、园区)94处集贸市场的管理和收费工作,并负责全市集贸市场的主体资格、交易行为、竞争行为的监督管理
工商停收“两费”后,在原工商局管理收费的集贸市场中,不少业户存在不再收取费用、集贸市场没人管理的认识误区,部分市场甚至出现抢占摊位、乱设摊点的现象,埋下了社会不稳定隐患,也对市场管理局目前的市场管理服务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必须尽快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停止征收“两费”后加强集贸市场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