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黄古山小学护校(学)队工作职责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努力打造“平安校园”,为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学校突发性安全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性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成立黄古山小学护校(学)队。一、领导机构组长:刘友红负责护校队全面工作。副组长:唐良斌协助组长工作,主持召开护校队日常会议。护校(学)队队长:尹国政,主要负责护校队日常工作。成员:(初选待定)二、工作宗旨以加强我校的安全防范工作为目的,保护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人身安全为宗旨,树立“质量立校、安全第一”意识,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进行。三、工作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校园治安秩序。2.加强校园巡逻,对校园内发现的不利于安全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值班领导或学校领导,检查各办公室、教室的门、窗、灯等是否锁好、关好。3.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发现校内有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当师生的安全、生命、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不法分子侵害时能够挺身而出,维护学校师生的安全。4.协助做好校园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遇学生哄闹、打架、故意损坏学校公物、发生火灾时要加以制止和控制,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并报警。5.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值班后认真记好值班记录。6.放学后督促学生及时回家,清理外来人员及车辆,并阻止外来人员在校内做有损坏操场的行为,确保公共财物不受损坏。7.维持教学楼学生上下楼梯秩序(特别是北教学楼东侧楼梯),避免学生课间、重大庆祝活动发生踩踏事故,并负责关好水电等。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