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GMP认证(原料药)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MP认证(原料药)检查评定标准一、药品GMP认证(原料药)检查项目共172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号前加“*”)47项,一般项目125项
二、药品GMP认证(原料药)检查时,应根据申请认证的范围确定相应的检查项目,并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
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统称为“缺陷项目”
其中,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一般缺陷”
四、缺陷项目如果在申请认证的各剂型或产品中均存在,应按剂型或产品分别计算
五、在检查过程中,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严重缺陷处理
检查组应调查取证并详细记录
六、结果评定(一)未发现严重缺陷,且一般缺陷≤20%,能够立即改正的,企业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企业必须提供缺陷整改报告及整改计划,方可通过药品GMP认证
(二)严重缺陷或一般缺陷>20%的,不予通过药品GMP认证
一、机构与人员*0301企业应建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看企业组织机构图,查生产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功能设置(图示),是否涵盖生产、质量、物料仓储、设备、销售及人员管理等内容,并有负责培训的职能部门/人员
1.有企业的组织机构图
1.1组织机构图中体现企业各部门的设置、隶属关系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其中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分别独立设置
1.2组织机构图中体现质量管理部门受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
1.3组织机构图中明确各部门名称及部门负责人
2.岗位职责
2.1制定了各级领导的岗位职责
2.2制定了各部门及负责人的职责,特别是质量管理部门有独立的权限,并能对生产等部门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临督和制约
2.3制定了各岗位的岗位职责
2.4岗位职责的制定能体现GMP的所有规定,权力、责任明确,且无交叉,无空白
0302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相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