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人民调解在综治工作中调研报告近年来,在中央和省委及省综治委的领导下,我院民调综治工作紧紧围绕创新民调综治工作机制,实现“富民强院”的奋斗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领,以机制创新为主抓手,以保持安全创建成果为工作重点,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民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对民调综治工作方面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提高认识是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
党的十七届历次全会都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要坚持为社会稳定服务,维护社会的稳定,确保社会秩序的良好、人民安居乐业,这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前提
我们学习贯彻十七届历次全会精神,应当认真思考人民调解组织如何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我国的行政调解、法院调解共同组成我国完整的调解体系
通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提高了思想认识,无论工作中怎么忙,只要出现纠纷,调解员就及时到场,化解纠纷,真正实现了一般纠纷和疑难纠纷不出院的工作目标,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是抓好人民调解的保证
为了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在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的前提下,明确提出了人民调解不只是司法部门的事,党委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在重大问题上要多出面,在组织建设上多出力,在全院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人民调解小组和人民调解员,建立了《人民调解员接待制度》、《人民调解员守则》、《调解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范围》、《人民调解第1页共17页回访制度》等六项工作制度,规范了人民调解员的行为,使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章可循,也便于人民群众对我们调解工作的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