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科技创新券申请指南一、申请内容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向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的科技创新券资助(科技创新券是指利用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向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而发放的配额凭证
以创新券支付的科技服务费用原则上不超过总费用的50%
实际资助金额以创新券兑现金额为准)
二、设定依据(一)《深圳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试行)》,深科技创新规〔2015〕1号;(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三)《深圳市创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5〕10号;(四)《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通知》(深科技创新〔2017〕278号)
三、审批数量和方式审批数量: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创客个人单次申领额度上限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
申请次数受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部门审核、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一)申请人为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且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中小微企业或创客个人(购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的不受企业类型限制,每家企业不超过2万元),中小微企业划定标准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申请人为创客个人的应通过创客空间或其它商事主体申请;(二)申请单位在申领年度内有与科技研发活动相关的科技服务需求;且科技服务需求在入库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内:表1
2018年度科技创新券适用范围序号服务类别服务子类1研究开发服务基础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服务产品研发设计服务开放科研设施服务云计算服务2技术转移服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3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检验检测分析服务检测结果国际互认服务资质认证服务4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知识产权检索分析服务5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三)科技创新券支持的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