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中医肿瘤医院附件:医院合理用药监控判断标准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长沙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等法律、规章和医院[2015】21号、[2016]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判断标准
一、合理用药检查的判断标准用药完全符合安全、有效的原则为合理:1、因病施治,对症下药,所用药物有相应适应症;2、药物选择适当;3、药物剂量、给药方法、时间及疗程适当;4、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5、符合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分级使用管理原则;6、符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相应管理办法
二、不合理用药检查的判断标准不合理用药包括用药不适宜、不规范处方(医嘱)、超常处方(医嘱)(一)用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适宜:1、适应证不适宜的;2、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3、用法用量不适宜的;4、联合用药不适宜的;5、重复给药的;6、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特别是药物代谢相互作用可能导致患者不良后果的;7、抗菌药预防使用时机不恰当的:预防用药时机为切皮前0
5-lh;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手术时间超过药物半衰期2倍以上或失血量大于1500ml须有追加抗菌药
8、抗菌药预防使用疗程不恰当的:I类清洁切口手术: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个小时,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手术时间较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