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迪比特實業有限公司行销企划总处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制定:職務:日期:審批:職務:日期:核准:職務:日期:執行日期:2003年2月1日上海迪比特实业有限公司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
0总则为适应迪比特发展需要,分公司组织结构进行较大幅度变更,原有的薪资体制和岗位标准已不适应现有情况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以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分公司的发展进程
0原则提供合理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发展与成长
0适用范围适用于迪比特实业有限公司各分公司员工4
1根据公司规定,所有人员均应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特别岗位需与公司签订竞业合同及服务合约
2新雇员:分公司对人员录用有决定权的(如专员,办事处督导等),分公司通过考察本人的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等综合资历和所担任的职务,用人单位主管、分公司行政主任、分公司营运总监共同决定录用,并确定其薪级
分公司对人员录用有建议权的(如办事处主任,售后、行政、物流主管等),对其各项条件满意的,可注明推荐职务和薪级,由总部决定
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将根据其本人的实际表现,决定是否调整其薪级
并且在员工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表现情况随时调整(高、低)员工的薪级
3根据公司规定,正式员工,由公司按公司当年的收益情况及个人工作绩效来决定员工的年终奖金,服务满一定期限之员工,视公司收益及个人绩效决定是否予以调薪
4因国家相关政策、行政法规变更或公司人员结构有较大变化以及其它原因时,公司可对工资做临时调整
2工资构成:本规定提及的薪酬是指基本工资、全勤奖、福利、津贴、绩效工作、奖金、其它收入等
全勤奖:本月对员工出勤状况给予的奖励方式奖金:对上月员工月销售活动的成果,按照公司规定的提成比例发放奖金的激励方式
3加班:公司提倡责任制,员工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因工作需要在8小时以外的工作不计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