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领导,依法执政,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建设“四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四五”规划精神,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和要求,立足本溪实际,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为主线,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强化领导,依法执政,全面加大依法治市工作力度,顺利完成了我市《关于深化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工作纲要》提出的阶段性任务和目标
一、适应工作需要,强化组织领导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是一项全局性工作,而且随着它的逐步深入,所涉及到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法治建设问题,更加复杂和具体
因此,必须不断加强领导
一是明确市委工作职责
市委对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工作实施全面领导,把握发展方向和进程,研究和决定重大事项,部署和总结工作,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后,市委适时做出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议》,进一步明确了对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工作的领导职责
二是明确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16个市直主要部门为成员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制定了领导小组办事规则
规定领导小组对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工作具有一定的决策权、指挥权,并根据市委的决定,负责具体实施和检查督促,组织研究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市委对依法治市的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是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规定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期设在市司法局,负责对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服务等重要职能,使其真正成为市委领导依法治市工作的参谋部和指挥部
四是明确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对市人大、市政协、组织、宣传、政法、人事、财政等部门规定了明确的分工和责任
从而,建立起了强有力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体系,切实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第1页共5页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