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数字化医院评审标准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前言在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四川省卫生信息学会按照《四川省数字化医院评审标准》(简称“评审标准”),对全省申报数字化医院的单位进行了评审
通过评审,规范了医院信息化建设,推动和加快了全省医院信息化建设步伐,评审工作受到了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随着全省医院信息化推进和医院信息平台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标准化建设要求,原有的评审标准已不能满足评审需求
为实施好全省数字化医院评审工作,在四川省卫生计生委信息统计处的指导下,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四川省卫生信息学会组织专家在2015年评审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委重点工作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标准进行了一些细化,经四川省卫生计生委信息统计处审定,2016年全省数字化医院评审工作依据该标准执行
评审标准仍采用百分制,共分为七大部分,分别为组织管理、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应用集成、数据标准、信息安全和信息利用及服务,在应用系统设加分项5分
编辑组2016年3月目录一、组织管理(总分15分)1二、基础设施(总分15分)
5三、应用系统(总分38+5分)7四、应用集成(总分5分)37五、标准符合性测评(10分)
39六、信息安全(总分5分)43七、信息利用及服务(总分12分)
45一、组织管理(总分15分)评审项目评审要点分值评审方法评审结果及扣分原因得分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信息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人员配置、培训(15分)1、建立以院长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和信息安全领导小组2建立了领导小组,职责职能明确;定期会议每年不得少于4次,有相关记录;建立了信息安全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