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医院·药品”三项改革的议论先打个比喻,下象棋
初学者一般只能预后一到二步;高手则可以预后三到四步;顶级就不得了,可以预后十几步,结果呢,级别越高,预见性越强,胜数就越大
商场有如下棋,有预见,就有赢
最近,笔者有幸参加了一个高级研讨会“医药政策法规研讨会”,拜见了一些高级官方人士和关心医药改革的企业代表
下面,将大家的有关学习体会及讨论意见整理出来,以供内部学习
1998年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了这项改革的目标、原则和主要政策
1999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又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涉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文件8个),在新的医保实践中发现,医疗保险有其一定的特殊性
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不仅要受患者消费行为的影响,更取决于医院和药品供应单位的医疗服务行为,国务院认为,建立新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只在基金的筹集、发放和管理方面进行改革是不够的,必须与医院管理体制、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同步进行
所以,国务院办公厅今年2月21日转发了《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随后国务院各部委又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其中涉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件13个),就是要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把"医保、医院、药品"三项制度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国务院的改革总体目标,相互配套,同步推进
"医保、医院、药品"三项制度的改革,相互配套,同步推进
但真要做到“同步推进”,实在太难
事实上,就本文上述的8个和13个国务院各部委局文件而言,也分别自设时间表,有些在发文之日即日执行;有些在发文之日后,安排3-5年甚至更长时间逐步执行;有些文件就只是个初步意见,尚无实施细则;有些文件仅为国务院某个部委局的初步意见还必须会商其他部委局才能实施
总之,目前阶段只是"医保、医院、药品"三项配套改革的过渡期,医药企业或医药人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