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办发〔2011〕102号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安排意见(2011年12月31日)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市委总体发展思路,不断加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度,促进农村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1、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
陇南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5
12”灾后重建以来,陇南从灾区实际出发,统筹规划,科学重建,坚持实施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大院等惠民工程,扎实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活动,深入开展“红七月·灾区人民感党恩”等形式多样的感恩教育活动,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显著改善,教育、卫生、体育、文化、广电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达到全省先进水平,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培育注入新的活力,生态保护和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加强,陇南的城乡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
但同时也要看到,目前农村居民住房、基础设施等“硬件”改善了,但群众科技文化、文明风尚等“软件”亟待提高,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不相适应,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还不相适应,与农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
主要问题是,创建基础相对薄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大,城乡共建发展水平差距较大;一些地方出现诚信缺失、道德失范的问题,个别农村传统的思维方式和落后的生活习惯短时期内仍然难以改变
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全市必须把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