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固区农村小学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达标建设工作手册兰州市西固区教育局二O一四年五月2014年西固区农村小学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达标建设工作手册目录1.关于印发《兰州市农村小学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第3页2.西固区农村小学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达标建设档案目录明细………………………………………………………………第14页3.西固区农村小学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达标建设标签样式………………………………………………………………第24页4.西固区农村小学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达标建设卷内目录………………………………………………………………第26页第2页《兰州市农村小学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兰州市农村小学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为了提高农村小学教学点办学水平,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兰州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3—2020年)》《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参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省、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我们研制了《兰州市农村小学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遵照执行,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高度重视,增强责任近几年,随着我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和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推进,农村教育资源得到了有效整合,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有力推动和促进了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农村尤其是偏远山区还存在大量小学教学点,这些教学点总体上办学规模较小、办学条件较差、师资水平和管理水平较低,各项工作运行存在一定困难,已成为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薄弱环节,阻碍了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农村小学教学点的生存和发展,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办好每一个教学点,发展好每一位教师,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二、优化布局,合理布点第3页《兰州市农村小学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农村小学教学点是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中的难点,也是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点。各县区要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3〕71号)精神,结合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体力特征、道路条件、自然环境等因素,与学龄人口居住分布、村镇建设、城镇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稳步实施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合理确定区域内农村小学教学点布局和规模,防止因调整造成学生辍学和“上学难”。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从2014年起,全市将启动实施农村小学教学点达标工作。达标工作由各县区组织实施、市级进行考核认定。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兰州市农村小学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全面规划每一个教学点达标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分步组织实施,评估验收合格后,报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抽查复核。各县区农村小学教学点达标工作必须与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同期安排、同步推进、同时完成。四、加强建设,提高水平对于保留农村小学教学点,各县区要采取多种措施改善办学条件,加强规范管理,着力提高教育质量。一是要提高标准,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定生均公用经费。二是要加大投入,按照《兰州市农村小学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试行)》配足配齐必需的教学用房、教学装备。三是要加强管理,农村第4页《兰州市农村小学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小学教学点可挂靠在相距最近的小学(或中心校),通过委派管理人员、统筹安排课程、统一调配教师等方式,实现“学生不动资源动”,推动教学资源共享。四是要拓宽途径,组织教师巡回教学、连片教研、集中备课,部分课程可采取复式教学或集中上课的方式,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益。职称评聘、评优选先、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分配等可向农村小学教学点教师适当倾斜。五是要多元评价,以评价为导向和杠杆,提高农村小学教学点办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附件:1.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