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九章员工福利组织规章与办法员工福利委员会组织办法草案(一)本办法依照员工福利条例,工厂法及本公司人事管理办法制定
本公司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工作项目悉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二)本公司职工福利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公司选派
一般委6人,3人由主任委员推举,其余由员工全体推举
福利委员会(以下称本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
组织型态参照附图
(三)本委员会设干事3人,负责办理财务、行政及福利活动的举办
干事由主任委员自委员中推举
(四)本委员会设福利金运用小组,由主任委员及所有干事组成,负责福利金的运用、审核
(五)本委员会负责办理本公司所有员工同仁之各项福利、伙食及职工福利金的运用事宜
(六)本委员会之委员、干事任期一年,连选得连任,每年的9月1日改选,选举后立即生效
(七)本委员会之委员、干事均为义务性职位,不得支领本委员的薪资,若有侵占本公司员工权益事实,应以本公司人事管理办法论处
(八)有关福利金的动支、运用,另订办法办理
(九)本办法有未尽事宜应酌情修订
(十)本办法自即日起施行
员工福利委员会办事细则(一)本会为确定工作人员职责,便利会务处理,特订定本细则
(二)本会职责及会务的处理,除法令及本会组织简章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细则行之
(三)本会为本公司职工福利事业的决策机构
(四)本会主任委员的任务如下:1
召集、主持委员会议,并执行其决议
业务计划、工作报告、经费、预决算的提出研议及工作人员的提请任免
策划、指挥、监督本会及所属单位的业务、经费、人事
代表本会总理一切会务
(五)本会委员的任务如下:1
参加委员会议研拟提案
提出有关福利事业的研究,推动改进事项的建议
坚行本会推定及主任委员分配事项,并提出报告
(六)本会总干事的任务如下:1
秉承主任委员之命及本会的决议处理本会日常业务
业务计划、工作报告、预决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