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检查标准(乡级)(低于800分的单位应停业整改)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分值考核方法与要点扣分内容得分一、机构资质此项为助产技术服务最基本的必备条件
缺乏其中任何1个证件,就失去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资格
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㈡从事助产技术服务项目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查看原件正、副本,证件应齐全
发现缺乏其中任何证件,应暂停检查,立即上报卫生行政部门,二、人员标准150查看原件及有关档案
㈠从事助产技术人员应具有国家认可的医学专业学历,并经过助产专业岗位前培训
医生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护士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同时取得从事助产技术服务项目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70㈠从业人员必需两证(“助产技术合格证”与“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证”)同时具备方可上岗
查看所有助产从业人员两证情况
㈠发现任何人缺乏证件,立即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㈡缺乏1项条件扣20分
㈡人员配置:助产人员3名以上,确保接产时有2名以上助产人员(其中必须有产科执业医师),并24小时提供助产技术服务50㈡助产人员3名以上,其中“执业医师”至少2人以上
少1名助产人员扣10分;少1名执业医师扣10分
㈢从事助产技术的人员每年至少1人接受过1次上级产科专业培训30查看3人培训相关证明
缺1人扣10分
三、科室设置100现场查看
设置合理,内含设施相符
㈠妇产科门诊:包括产科门诊(围产保健门诊)、宣教室
㈡产科住院区(母婴同室病房)
3040仅挂牌而无相应配套设施,或不具备相应服务功能者,视为㈠、㈢缺1科扣30分
㈡缺扣40分
1科不完善扣1㈢产房(分娩区)30无该科设置
河南省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检查标准(乡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分值考核方法与要点扣分内容得分四、房屋标准150设置合理,功能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