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湖南省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伙食补助费和到外地就医途中交通食宿费支付标准规定【颁布部门】湖南省政府【发文字号】湘政办发[2011]42号【颁布时间】2011-07-01【实施时间】2011-07-01【效力属性】有效【法规编号】561766【正文】湖南省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伙食补助费和到外地就医途中交通食宿费支付标准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湖南省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伙食补助费和到外地就医途中交通食宿费支付标准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4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伙食补助费和到外地就医途中交通食宿费支付标准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七月一日湖南省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伙食补助费和到外地就医途中交通食宿费支付标准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第一条根据(国务院令第58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要求,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途中所需的交通食宿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条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支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途中的交通食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支付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途中的交通食宿费指工伤职工本人所需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等项目
随行和护理人员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不在支付范围之列
第四条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应事先经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事先未经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的,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途中的交通食宿费,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五条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