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管理规程一、原则与宗旨1.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通过持续有效的主动服务,积极营造健康、宽松、自由的学术氛围,倡导和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做说真话的科研,做真改革的科研,做有利于实践和理论创新的科研
2.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通过管理形成权威、规范、高效的科研知识生产力,努力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效益
3.进一步简化课题管理的程序和方式,全力推进课题研究的顺利展开,在规范的基础上尽可能为课题承担者提供方便,减轻课题承担单位不必要的负担,提高管理效率
4.对以往被实践证明积极有效、成熟完整的制度和规范不作大规模调整和改变,在适度创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有效执行
二、类别与总量5.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和“立项课题”四大类
其中“重大课题”全部有经费资助,采取招标和委托两种方式进行研究
“重点课题”和“专项课题”包括经费资助和经费自筹两类,“立项课题”需全部经费自筹
6.“专项课题”包括“决策咨询专项”、“初中教育专项”、“青年教师专项”、“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专项”等
其中“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专项”专为“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所设
“专项课题”的类别和数量在“十二五”期间将明显增加,立项数将逐步扩展为总立项数的20%
7.“十二五”期间,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总数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适当有所增加,增加幅度为10-12%
8.“十二五”期间,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分三次申报,申报时间分别为2011年上半年、2013年上半年、2014年下半年
每次课题立项数占总立项数的比例为4:3:3
9.“十二五”期间,全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立项数占总立项数的30%左右,约840项
其中有经费资助的项目占“重点课题”总数的40%,控制在340项以内
三、课题申报10.凡在江苏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均可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没有职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