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权利的实现摆脱饥饿和贫困,仅仅是生存、发展最初步、最基本的要求
除了所有权模式和权利交换以外,还必须深入思考公民权利的保障和促进,更多地关注公共服务的供给及其普惠性和均等化
人民共和国已经走过了60年光辉历程
回望60年,新中国最伟大的成就,是使亿万人民摆脱了饥饿和贫困,走向小康——一种数千年来一直被当作追求目标,而今又被赋予了新的含义的生活境况
其它许多成就,从制造业的突飞猛进到飞船翱翔太空,从文化教育广泛普及到成功举办奥运,都足以使国人自豪,然而更具历史意义的,还在于亿万人命运的转折
当然,这一转折并不只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被拯救者,从水火中解救出来,而是让他们作为社会的主人,承担起建设自己幸福生活的责任,投身积极自为的创造活动
这才是“共和国”的本意
在共和国的历史编年中,有两个时段最令人振奋
一是建国至50年代前期,一是十一届三中全会至80年代前中期,民气的高扬是以往任何一个时代所无法比拟的
对此,人们可以从不同角度揭示其背后的原因,甚至从计划体制建立与市场取向改革,得出完全对立的结论,不过,在确立政治地位的同时,赋予亿万人民以经济权利,以及随后所作出的保障这一权利的制度安排,无疑是重要的因素之一
人民群众的经济权利,需要通过政治变革和社会组织来得到实现,也可以通过资源和产品的交换,以及市场的竞争激励,加以促进,求得发展
共和国60年的发展历程,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分为前后两个30年
前30年间的土地改革、合作化、建立公有制……,为后30年的现代化建设作了铺垫,准备了条件
后30年的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崛起、国有企业改革……,又是前30年创制和建设的完善和超越
而贯穿两个30年的共同主线,是人民权利的获得和保障
当我们以更广阔的视角,来观察、思考60年来中国生产关系的变革和法律框架的重构时,不难看到其间的本质联系
毋庸讳言,60年的路程并不始终平坦宽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