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盈盛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条款(2007年12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第一部分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太平盈盛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文件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1]合同
第二条投保范围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60天至60周岁[2]
第二部分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第三条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
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第四条保险责任一、生存给付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3]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每个保险单周年日[4]的当天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给付金
二、身故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所在交费年度数[5]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三、交通意外身故特定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乘坐本合同第二十八条所定义的公共交通工具遭遇意外伤害事故[6],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在给付第二项身故保险金的同时,再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所在交费年度数的2倍给付交通意外身故特定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四、满期生存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7]当天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已经过交费年度数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第五条红利分配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方案
如果确定有红利分配,我们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