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抓好社区改制整体推进社区建设晋城市城区民政局晋城市城区是1985年实行市管县体制改革时组建的,地处晋城市政府、经济、文化中心,全区总面积149.6平方公里,总人口33万,其中城市人口25万,辖1个镇、7个街道办事处、67个村委会、78个社区居委会,其中由农居委改制的社区50个,企业型社区11个,小区型社区17个。晋城是一个“农民托起的城市”,城区也是由过去的县城过渡组建的。近年来,区委、区政府立足区位优势,树立经营城市、服务城市的理念,着眼于为市委、市政府服务,为驻区单位服务,为全区广大居民群众服务,全力构建首善之区、精心打造魅力城区,重点加强了和谐社区建设。社区是构成城区的基本单元,是为居民服务的载体,把和谐社区建设作为构建和谐城区的中心工作,扎扎实实抓好落实,才能推动和谐城区的发展。为此区委、区政府将和谐社区建设纳入了“十一五”规划,提出了“三环联动、两业并举、城乡一体”内环建社区的统筹发展战略,并对和谐社区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连续三年把和谐社区建设确定为全区的“十大工程”和“惠民实事”系列,加大力度,责任到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了和谐社区建设一年一个新台阶。一、总体规划,重点突破,积极推进社区改制社区居委会是开展各项社区活动的主体力量,是社区建2设的基础性工作。针对以往居委会管理区域模糊、职责交叉;人员素质偏低、能力不强等问题,我们采取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办法,狠抓了居委会改制工作。(一)科学划分社区,解决“阵地”问题。我区建区之初只有4个居委会,98年发展到43个,2001年达到99个。当时,由于重组建,疏管理,总的讲,居委会运行的不规范,主要表现在管辖区域交叉,职责不清,工作扯皮等方面,普遍存在“缺位、越位、错位”的现象。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经营城市”理念的进一步确立,我们更加认识到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并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始终把社区建设工作放在首位,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大胆尝试。2002年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们积极开展了社区改制工作。2003年—2006年先后分四批撤销了99个居委会、13个村委会,组建成了78个社区居委会。形成了以原农居委为主组建的涉农型社区50个,以新建小区为主组建的小区型社区17个,企业型社区11个。新社区的确立,不仅划清了管辖区域,而且划清了职责任务。(二)选聘选举干部,解决“队伍”问题。我们充分利用社区改制这个有利契机,本着“公开招贤、定岗竞争、择优入围、依法选举”的办法,把解决干部队伍的弱化、老化问题和依法进行民主选举作为改制的关键性工作来抓。第一步先招聘上岗试用;第二步再依法进行民主选举。全区参加竞聘人员506人,分四批共选拔社区工作者450人。为了提高社区干部队伍3素质,我们还在待就业的大学生中招聘了88名专职社区工作者,成立了“区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对其进行管理。在依法进行民主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工作中,认真把好确定候选人和严格选举程序关,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真正通过依法选举将德才兼备和热心社区工作的同志选到社区居委会来。目前,我区共有社区干部597人,其中党员306人,占干部总数的52%,平均年龄45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12人,占干部总数的36%。通过公开选聘和依法选举,社区干部队伍在年龄结构、文化结构上发生了明显变化。在公开选聘和依法选举的基础上,我们多次组织社区干部到太原市杏花岭区、临汾市尧都区、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吉林省四平市、济南市历下区等地进行参观学习。并对社区主要干部和负责低保、计生、治安民调等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三)下放部门职权,解决“职能”问题。社区居委会的职能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社区工作能否主动开展。过去,居委会是政府部门的“腿”,既承担了许多不该承担的工作,也做了许多做不好的事情,严重影响了自治作用的发挥,虽然以往我们也做了一些权力下放的工作,但往往落实不够到位。为此,在社区改制中,我们坚持“面向社区、重心下移、还权于民、让民作主”的原则,把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