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PS供电系统技术要求一、供货范围本工程的供货范围见表1-1所示
供货需求一览表表1-1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一UPS电源系统每套系统包含技术要求的配电及电池1300KVAUPS套12台UPS组成1套并机系统,甲区负1层2300KVAUPS套12台UPS组成1套并机系统,甲区14层3300KVAUPS套12台UPS组成1套并机系统,丙区4层4160KVAUPS套12台UPS组成1套并机系统,乙区3层580KVAUPS套12台UPS组成1套并机系统,甲区负1层680KVAUPS套14台UPS每2台组成1套并机系统,两个并机系统再组成1套双母线供电方案,甲区14层740KVAUPS套12台UPS组成1套并机系统,甲区1层83KVAUPS套26甲区15~27层弱电间二、卖方的工作范围1、供货商的工作范围包括:a)提供合同内所有硬件设备和软件(包括UPS设备之间的通信电缆和设备安装基础支架),并保证系统完全符合最终技术规范的要求
如果系统中含有第三方提供的设备,卖方也应负有和卖方提供的设备相同的责任
b)提供必需的系统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c)提供所有合同设备的备品备件和安装、维护所需的专门工具和试验仪器仪表(包括编程、调整、测试和校核)
卖方应保证10年内以优惠价格提供备品备件
d)负责进行工厂验收,将设备运输、安装在现场(设备机房)以及现场调试直至成功地投入商业运行
e)负责提出设备对供电、接地、消防、运行环境及安装等要求
f)负责供货范围内电缆的布线及接线
g)负责设计联络会的举行
2h)负责完成与买方另外购买的其它设备接口连接调试工作
i)负责编制试验、验收的计划报告
j)在保修期内提供必要的保修服务,卖方应保证及时免费维修或更换任何并非有买方人员非正常操作而导致的软件缺陷或故障,并应提供限时到达现场的维修服务
k)技术培训l)按合同要求为买方提供必要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