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内部牵制与稽核制度(可编辑)精选资料XX有限公司内部牵制与稽核制度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的资产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的正确实现不相容业务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减少差错及舞弊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本制度是公司各部门确定岗位分工、职责范围、从事经济活动和制定各项制度时所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即凡涉及款项和财物的收付、保管、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由两人以上分工办理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牵制。本制度所规范的内部牵制原则具体包括: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批准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保管某项资产的职务与记录该项资产的职务要分离。保管与记录某项资产的职务与账实核对的职务要分离。第三条出纳岗位的内部牵制各类支付凭证必须有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和公司领导签字经会计核对无误并编制记账凭证后才能由出纳办理收付款。除财务部门外其他任何部门无资金收付职能及职权。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以及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工作。财务专用印鉴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管并不得在空白支票上预留印鉴。.网银支付须严格执行支付与审核分离网银U盾由财务总监与出纳分别保管。妥善保管空白银行票据并设置备查登记簿登记其购入、发出和注销情况空白银行票据禁止提前加盖印章。公司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出纳工作。第四条工程项目的内部牵制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应确保下列职务相互分离:工程项目预算的审批人应与编制人相分离工程支出的审批人应与执行人相互分离重大合同必须由独立于经办人以外的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可聘请法律顾问进行审核工程项目的验收人员应与参与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相分离。有关部门提交的工程价款支付申请及凭证会计人员应对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审批人的批准意见等进行审查和复核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支付。因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价款支付方式及金额发生变动的应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会计人员应对工程变更价款进行复核。第五条实物资产的内部牵制实物资产购置须做到审批、购买、验收各环节独立进行专人负责使各环节之间相互监督与牵制。保管、领用、核算、财产清查、报废各环节独立进行专人负责使各环节之间相互监督与牵制。固定资产和大宗物资采购价格必须经过业务人员申报成本小组核价、公司领导批准程序。购入资产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经检验合格方可办理支付。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应填制“入库单”。第六条公司内部财务稽核制度原始凭证的稽核原始凭证的内容(包括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者名称、经办人签章、凭证接受者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原始凭证是否涂改、伪造和变造。原始凭证记载的数量、金额是否有误。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是否有实物验收证明及入库单。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是否附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据(发票)。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填制记账凭证运用科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记账凭证的稽核记账凭证的内容包括填制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事项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人员、复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字或盖章是否齐全。记账凭证是否连续编号。是否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金额与相关原始凭证所载金额是否相符。会计科目(包括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的运用是否准确借贷方向是否正确。记账凭证记载的内容是否及时登录于相关的会计账簿。会计账簿的稽核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的设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各种账簿的记录是否与相关记账凭证相符。总账、明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