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96-0204土地整理规划设计合同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合同编号:委托方:县国土资源局承接方:签订日期:2005年10月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7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0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
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甲方)XXXX县国土资源局承接方(乙方)8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土地整理规划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规划设计合同条例》
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项目名称阶段规模投资(万元)设计内容及标准XXX土地整理项目XXXX项目段规划设计6
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其他7
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2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3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
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