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96-0204土地整理规划设计合同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合同编号:委托方:县国土资源局承接方:签订日期:2005年10月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7.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7.9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7.10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委托方(甲方)XXXX县国土资源局承接方(乙方)8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土地整理规划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规划设计合同条例》。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项目名称阶段规模投资(万元)设计内容及标准XXX土地整理项目XXXX项目段规划设计6.2.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第七条其他7.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2技术咨询服务合同。7.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7.3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7.4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7.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7.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7.7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6.2乙方责任:6.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6.2.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6.2.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6.2.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6.2.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现场施工服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元咨询服务费;项目特征及附注说明:6本项目:XX县XXXXXX土地整理规划工程量XXX公顷。计划投资XXX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项目区1:5000地形图32005年10月10日项目区的土壤、水文、地质、气象资料。2005年10月10日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乡专项规划2005年10月10日项目区的土2005年10月地利用现状资料及光、热资料10日5项目区县志2005年110日6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可行性研究报告82005年XX月X日规划设计报告2005年XX月X日第五条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元(大写:)。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5.1乙方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0%,计96000元。第六条双方责任6.1甲方责任: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