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原则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
这既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道德建设的现实状况,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
(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道德建设的核心,即道德建设的灵魂,它决定并体现着社会道德建设的根本性质和发展方向,规定并制约着道德领域中的种种道德现象
道德建设核心的问题,实质上是“为什么人服务”的问题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在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提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具有深刻的理论依据和坚实的实践基础
1.理论依据: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人际关系的客观要求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实行的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在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条件下.每个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和建设者都在为社会、为他人同时也是为自己而劳动和工作
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和建设者,只是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上,在全体人民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在整个社会生产和生活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人际关系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权利和义务不再分属于两个对立的阶级,而是统一于人民自己身上
2.实践基础: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
市场经济不仅不排斥为社会和他人服务,而且需要通过服务甚至是优质服务,才能实现市场主体自己的利益
这一点说明,为人民服务与市场经济并不是必然对立的
但是,不能把市场经济的利他性同为人民服务混为一谈
如果把各种有着不同内涵的利他性道德要求简单地等同于为人民服务,不仅在理论上是错误的,而且会在实践中造成混乱
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