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各辖市、区电教中心,各市属学校: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提高教育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为教育决策和教育教学提供优质服务,现就我市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有关建设、管理和应用制定《镇江市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导出使用管理规则》(附件1),请认真执行
一、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建设的重点根据全省贯彻教育部全国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两级建设、五级应用”的体系要求(教技〔2013〕2号)的工作目标,“十二五”期间我市教育管理信息化的工作重点是建设覆盖全市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含技工院校)、高等教育的学生、教师、经费、资产及办学条件等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实现学生、教师、学校基本业务和日常管理信息化
因此教育管理数据建设的重点就是要实现学生、教师、经费、资产及办学条件等各类数据日常管理信息化和数据交换的规范化,建成全市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重大项目实施提供监管和支撑
二、系统应用建设和数据管理要求为有效实现镇江市各类信息资源和信息系统的数据交互,以及省、市相关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本市教育管理类系统建设须严格按照《镇江市教育行业信息规范》的要求进行统一设计实施,确保我市各级各类教育信息系统数据充分共享,消除信息孤岛
数据建设的目的是实现学生、教师、学校基本业务和日常管理信息化,同时为教育管理和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数据应用在经过授权后充分共享
系统建设、部署及应用培训工作由镇江市教育信息中心组织实施,系统数据的建设和采集由市教育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各辖市、区、校按具体工作要求执行落实,各单位应对上传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负责
市教育信息中心提供系统系统建设和部署必需的技术支持,并负责数据的整体存储与备份,确保市级数据中心各类系统的正常运行
(具体参见附件1)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