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制度孤山九年制学校付国琴一、学校组织学生社会实践、外出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二、学校组织学生社会实践、外出活动,必须经区教育局批准。首先要确认承办单位的资质,并与承办单位签定安全协议,明确责任。三、外出活动前,要向学生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四、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确认承运单位是否有车辆和乘客保险,严禁车船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运行。五、到游览区、游乐场等专访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林火灾、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要特别重视消防安全。六、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七、一旦出现事故领导小组的成员负责全面指挥,协调处理,采取果断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并根据有关制度及时调查、取证妥善做好事后处理工作,并将信息及时上报给有关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