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旅行丢失行李回国后索赔遭拒法院判决旅行社赔偿合理损失秦女士高高兴兴参加了一个为期13天的赴美游旅行团,游览途中,由于导游的疏忽,包括秦女士在内,有2位游客放置在大巴行李舱内的行李箱竟不翼而飞
回国后,秦女士找到旅行社要求赔偿损失,可旅行社却称自己没有义务为游客代管物品而拒绝赔偿
日前,法院判决旅行社赔偿秦女士垫付购买应急物品款和遗失的行李箱内物品的损失共计2万元
【案件回放】2011年7月,秦女士支付了2
9万元,报名参加上海一家旅行社组织的一个赴美旅行团
根据秦女士与旅行社签订的出境旅游合同约定,该团从上海出发,行程包括美国东部、芝加哥、夏威夷等总共13天,团费中包含酒店、空调车、导游、团队餐、景点门票等
7月16日,秦女士一行人踏上了美国之行,旅行团按照约定的行程开始游览合同中约定的景点
可谁想当整个行程进行到第9天时发生了意外
7月24日上午,在旅行团乘坐大巴离开酒店前往景点的途中,由于导游未将行李舱锁住,秦女士与其他一位游客的行李从车上掉落后遗失
导游随即报警,美国警方经查找无果
据秦女士称,丢失的行李箱中不仅有价值4万余元的换洗衣物、生活用品、洗漱用品等,还有在美国当地购买的价值7000余元的商品
事发后,导游在全团游客的签字见证下,承诺该事件由导游、旅行社和司机负责,并同意承担购买日常用品的费用以及赔偿行李箱内物品5
然而,当秦女士结束行程回到上海后,旅行社却始终没有兑现当初导游给出的承诺,由于双方就赔偿问题一直无法达成一致,秦女士将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人民币5万余元
庭审中,旅行社认为旅行中遗失物品应当由出租车辆的单位承担责任,旅行社选择的车辆出租方有相关资质,已经尽到了谨慎义务
而且旅行途中旅行社并没有义务为游客代管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因此不同意赔偿
【以案说法】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合同约定,旅行社理应保证秦女士接受旅行服务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