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附件1:专项工程评标办法(合理最低价法)一、总则第一条本办法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招标评标方法和标准(以下简称:“本办法”),仅适用于本工程招标的评标
第二条本办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评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小组承担
评标标小组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和经济、技术人员组成
总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组长1人,经济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技术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
第四条评标小组推选一名组长,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五条评标小组接受******公司对本工程招标活动实施的监督
第六条评定标原则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应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科学、合理评标原则
3.反对不正当竞争的原则
两阶段开、评标原则:第一阶段为先开技术标、进行技术标评定(含资信);第二阶段为技术标评定完成后开经济标、进行经济标评定
即技术标合格(技术标平均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的前提下,评审经济标
技术标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再开其经济标
5、技术标合格的前提下,经济标合理最低价中标原则
二、评标有关规定及说明第七条评标规定及有关说明1、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以及其它有关内容有疑问的部分,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并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但不得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小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2、评标小组根据评标情况写出定标报告,内容包括:招标过程的基本信息和资料,开标及评标过程中的相关表格、内容,评标小组要求投标人所做的澄清(如果有)
定标报告应经全体评标小组成员签字生效
3、废标条件:3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3
2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3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