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要打印的文件是:中美期货交易所规则体系对比研究打印本文中美期货交易所规则体系对比研究中美期货交易所规则体系对比研究2005-12-14美国是近代期货市场的发源地,也是目前期货市场最发达的国家之一
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内期货市场业务规则体系,借鉴成熟期货市场的先进经验,与国际市场接轨,促进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我们对美国以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和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为代表的期货交易所规则体系进行了学习研究,并与国内交易所现行规则进行了简单比较
以下是一些粗浅的认识,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规则体系(一)整体结构在结构上,CBOT规则体系分为三个部分:章程、业务规则和附录
章程由两个文件组成:公司营业执照和章程文件(Bylaw)
规定了CBOT的名称、地址、职能、董事会的组成、业务规则的效力、会员和其他收益持有者的权利义务、各委员会和部门的组成、官员的任命、公告的效力、对董事会及官员的保障等
业务规则共56章,系统规定了CBOT市场运行管理各个方面的内容
该业务规则分为两个层次:总则(一般规定)与品种分则(对各品种合约的特殊规定)
总则部分对交易所的组织机构、会员权利义务、交易、市场管理、纠纷处理、清算等方面进行了一般性的规定,适用于所有的品种合约;分则部分以各品种命名,各章结构基本一致,分别对不同品种的市场运行进行了具体的、个性化的规定
附录记载了历次规则修改情况,并对业务规则进行了补充和细化,如对会员权利、场内交易各种事项(报告、合约月份代码、具体交易时间等)、各项量化标准(交易费率、财务要求、农产品的信贷标准、农产品的债券标准等)、会员及非会员的仲裁费用、交割仓库、船运站等管理规定
(二)业务规则的主要内容第一章,机构:包括杂项规定、委员会、部门、总则四部分
杂项规定主要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