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山中学“三助”导学案编制人:丁国辉审核人:执教教师:丁国辉编号:西欧庄园导学案学习目标1
知道西欧中世纪乡村的典型组织形式是庄园;知道领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了解西欧庄园的管理情况、农民的生产、生活情况等基本史实
通过西欧庄园里领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以及庄园的管理,分析西欧庄园的特点
比较西欧庄园中的农民与中国古代社会农民的异同
重点难点预测重点西欧庄园生活领主佃户难点庄园法庭开设的影响
学习过程活动(小组)设计自助学习:结合课本,分段预习完成,标划课本,掌握巩固)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1、庄园的出现:从世起开始,一种新的_组织形式一一庄园逐渐流行开来
2、庄园的兴盛:大约到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
3、庄园的特点:一个独立的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4、庄园的生活成员(1):受封领地的封建主,是庄园的主人
(2)佃户:庄园的居民均为领主的佃户,包括自由的农民和缺少自由的
庄园的土地(1)“”:由领主自已保留,直接经营,通常占庄园全部可耕地的1/3到1/2,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
(2)“”:直领地剩下的耕地,是佃户的生活来源,佃户取得份地的条件是义务耕种领主的“直领地”,领主向佃户征收其他捐税
6、“”:庄园周围的林地、荒地等,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按照规定共同使用
7、自由农民的权利: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
二、庄园法庭1、法庭设立:庄园具有,设有庄园法庭,主持法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
开庭情况:庄园法庭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一般是每隔一段时间为解决一批问题而开庭一次
开庭地点,有时在领主宅第的厅堂,有时在教堂,有时在庄园里的大树下
3、审理范畴:(1)佃户在劳役中怠工、不能完成或未按规定缴纳足额租税第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
(2)佃户之间关于土地、借贷和婚姻的纠纷,违反庄园的行为第
4、惩罚手段:通常是处以,罚金全部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