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市场比较法§3
1市场比较法的基本原理一、概念市场比较法是在求取待估房地产的价格时,将待估房地产与较近时期已经交易的可比房地产进行比较,从后者已知的价格,对他们之间的差异进行修正得出待估房地产价格的方法
——替代原理(替代原则)在同一市场上,具有同样效用的房地产在同一时间具有同样的价格
二、基本原理交易实例1比较交易实例2交易实例3交易实例4交易情况修正交易日期修正个别因素修正区域因素修正待估房地产价格待估房地产三、市场比较法的基本公式和规则1、基本公式估价对象价格=可比实例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P=Pi*A*B*C*DiiiiidcbbaP100*100**1000差异修正的注意事项1)差异修正必须合理2)各个实例的差异修正必须一致3)差异修正的结果必须使各个实例的价格差异减少差异修正的规则1)以待估不动产为基准2)以市场为尺度3)修正的顺序要恰当2、修正的规则例:实例的浴室设备是待估房地产没有的,实例价格是50万元,该浴室设备价值1万元,则实例价格修正为
若实例的区域因素比待估房地产劣5%,实例价格为PB时,待估房地产价格PD=
四、市场比较法的特点、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一)特点1、整个过程简单明了2、计算少而简单3、结果有较强的说服力4、在比较实例的选取上,既要选择比估价对象较优的交易实例,也要选择比估价对象较劣的交易实例
(二)适用范围1、有广泛市场交易的房地产类型2、常见的房地产类型1、充足的市场资料(1)数量充足比较交易实例资料有10个以上,具有较高可比性的3个以上(2)质量合格替代性较大(3)资料可靠资料来源可靠,资料本身可靠、适用2、丰富的估价经验(三)适用条件§3
2市场比较法的估价步骤一、搜集交易实例(一)收集途径1、政府部门房地产市场行情、房地产价格指数等2、房地产开发商、经纪人3、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