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美学》黑格尔(Hegell770-1831)是德国古典哲学、美学的集大成者
主要著述有《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全书》、《历史哲学》、《宗教哲学》、《美学》等
(一)哲学思想: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核心是“绝对理念”(绝对精神)
它是超自然、超人类的一种“宇宙精神”,是整个宇宙的,而非个人、非人类的,在人与自然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
它是宇宙之源,自然、人类及人的各种思维现象都是由它派生出来的--也就是说它是先于自然和社会而独立存在的客观普遍的思维,它是世界之源,又是世界的主宰
世界的历史就是宇宙精神自我生成、自我运动的历史
这个“宇宙精神”(绝对精神、理念)经历三个发展阶段:逻辑阶段:绝对精神以抽象纯粹的逻辑概念存在
自然阶段:绝对精神以自然形式、外在的物质形式存在
精神阶段:“绝对理念”以人类精神的形式存在
黑格尔又进一步把人类精神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绝对精神三个层次
主观精神:人的内在精神、个人意识
客观精神:人的内在精神的外化,体现为各种制度、法律、道德、伦理等普遍力量
绝对精神:主观精神与客观精神的统一,宇宙精神的最高发展阶段,回复到自身,这时它才是自由的、独立自足的
绝对精神包括:艺术、宗教、哲学
艺术以直观的形式体现绝对精神
宗教以想象象征的形式体现绝对精神
哲学以思想的形式、自由思考的形式体现绝对精神
黑格尔的哲学思想体系是客观唯心主义的,假设了超自然的宇宙理念的存在,并将其作为世界之源,颠倒了物质与精神的关系
但他的哲学包含着辩证法的合理内容
(二)《美学》的基本内容:黑格尔在《美学》中指出:美学的正当名称是“艺术哲学”,或确切说是“美的艺术的哲学”
美学的研究范围就是艺术、美的艺术
1、美的本质的定义:“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艺术的任务在于用感性形象来表现理念,以供直接观照,而不是用思想和纯粹心灵性的形式来表现
因为艺术表现的价值和意义在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