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与消防设计摘要:针对建筑的火灾特点及目前建筑防火安全现状,依据给定的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通过火灾前的预防和火灾时的措施进行防火,并确定耐火等级和耐火构造和进行防火分区来预防;并用各种消防系统来防止火灾的继续蔓延,以及及时灭火
关键字:建筑防火、耐火等级、耐火材料、防火分区、消防系统建筑防火,是建筑的防火措施
在建筑设计中应采取防火措施,以防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对生命财产的危害
建筑防火包括火灾前的预防和火灾时的措施两个方面,前者主要为确定耐火等级和耐火构造,控制可燃物数量及分隔易起火部位等;后者主要为进行防火分区,设置疏散设施及排烟、灭火设备等
起火要素建筑物起火必须具备三个要素:①可燃物:如木质材料、可燃装修、家具衣物窗帘地毯及生产、贮存的易燃易爆物品等;②着火源:如烟头、火柴、厨房和锅炉房用火、电气设备事故的火花以及雷击、地震灾害等,都能形成着火源;③助燃物氧及氯、溴等
因此,在建筑防火设计中应对三者进行有效的控制
防火措施耐火等级和材料选择中国按建筑常用结构类型的耐火能力划分为四个耐火等级(高层建筑必须为一或二级)
建筑的耐火能力取决于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在不同耐火等级中对二者分别作了规定
构件的耐火极限主要是指构件从受火的作用起,到被破坏(如失去支承能力等)为止的这段时间(按小时计)
构件的材料依燃烧性能的不同有燃烧体(如木材等)、难燃烧体(如沥青混凝土、刨花板)和非燃烧体(如砖、石、金属等)之分
建筑物应根据其耐火等级来选定构件材料和构造方式
如一级耐火等级的承重墙、柱须为耐火极限3小时的非燃烧体(如用砖或混凝土作成180毫米厚的墙或300×300毫米的柱),梁须为耐火极限2小时的非燃烧体,其钢筋保护层须厚30毫米以上
设计时须保证主体结构的耐火稳定性,以赢得足够的疏散时间,并使建筑物在火灾过后易于修复
隔墙和吊顶等应具有必要的耐火性能,内部装修和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