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厂区总平面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的第九章2012-05-1714:33:58|分类:默认分类|字号大中小订阅第9
1条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宜列出下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其计算方法应符合附录二的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规定
一、厂区用地面积(平方米);(而不是项目用地面积等等)二、建筑物、构筑物用地面积(平方米);三、建筑系数(%);(而非建筑密度)四、铁路长度(KM);(这个大部分项目都用不上了)五、道路及广场用地面积(平方米);六、绿化占地面积(平方米);七、绿地率(%);(而非绿化率)八、土石方工程量(立方米)
(基本没有见到过有这个指标的)第9
2条分期建设的工业企业,在总平面设计中除应列出本期工程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外有条件时,还应列出近期或远期工程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与厂区分开的单独场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分别计算
3条改建、扩建的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除列出本规范第9
1条所规定的指标外,还宜列出企业原有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
局部或单项改建、扩建工程的总平面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可视具体情况决定
附录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规定一、厂区用地面积:系指厂区围墙内用地面积,应按围墙中心线计算
二、建筑物、构筑物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
新设计的,按建筑物、构筑物外墙建筑轴线计算
现有的,按建筑物、构筑物外墙皮尺寸计算
圆形构筑物及挡土墙,按实际投影面积计算4
设防火提的贮罐区,按防火堤轴线计算;未设防火堤的贮罐区,按成组设备的最外边缘计算
球罐周围有铺砌场地时,按铺砌面积计算
栈桥按其投影长宽乘积计算
三、露天设备用地面积:独立设备应按实际用地面积计算;成组设备应按设备场地铺砌范围计算,但当铺砌场地超出设备基础外缘1
2m时,只计算至设备基础外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