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实验中学保安员职责1、看守好学校大门,维护校方的正常教学、生活秩序:(1)按规定开关大门
大门开放时间根据校方教学、生活需要由校方确定(具体时间见实验中学作息表)
(2)实行凭证出入制度和来访登记制度,对外来人员必须过问,经请示同意并登记后方让其进校,抵制外来人员、可疑人员的干扰和破坏
(3)上课期间,不能让学生出校门(特殊情况外),严禁机动车辆(经请示同意者除外)进入校区,确保校园的安静和安全
(4)按学校的要求清理校门口的搭客摩托车,保持校门口的畅通
(5)值班期间,不得在值班室内闲谈或做与本职无关的事情(特别是看彩报),不得让闲杂人员进入值班室
(6)搞好大门口及值班室的清洁卫生,不锈钢门每周至少冲洗一次
(7)上班时间一定要穿制服
(8)一天24小时都要有人值班,不准擅离岗位
2、保护校方的一切公共财物或设施,对破坏、损害公共财产或设施者,视其情节轻重,应主动及时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或直接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由于保安员工作失职而使学校财产被偷窃、被破坏,保安员要负一定的赔偿责任并校方可根据财产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解聘
徐闻县实验中学治安管理制度为加强学校的管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保障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治安管理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
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