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教育学院学生考勤制度一、总体要求1
执行考勤制度是建立学院良好学风的必要措施,通过考勤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及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纪律性教育,培养学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
学生须积极参加教育计划的一切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学生上课、自习、实验、实习、及学校规定的一切集体活动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超过请假时限者均以旷课论处
学生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及活动者,必须事前办理请假手续(见第二部分)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前请假,应提前与班主任和辅导员口头请假,并尽快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期满或假期未满复课者,应及时销假,请假期满仍不能回校学习者,必须提前办妥续假手续
学生假期、节日回家应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无故提前离校或不按时回校者作旷课论处
周末外出,学生应在当天晚上23:00前返校
学生应按规定时间上课,迟到或早退(下同)超过15分钟作为旷课1学时计,迟到或早退累计5次作旷课1学时计;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或学校组织的活动,其旷课时数上、下午各按2学时计算;旷考1次按3学时计算
学生出勤情况将与学生评优、推优工作挂钩
二、请假办法1
事假:由本人事先向学院递交书面请假报告,写明请假原因,填写学院专用请假条,经班主任初审,年级辅导员及相关领导签字后方可生效,请假人还应及时报任课老师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前请假,应第一时间与班主任和辅导员口头请假,并尽快补办请假手续(三天以内)
病假:由本人事先向学院递交书面请假报告,同时提供校医务室或者区县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或病历卡复印件),填写学院专用请假条,经班主任初审,年级辅导员及相关领导签字后方可生效,请假人还应及时报任课老师
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者按旷课论处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前请假,应第一时间与班主任和辅导员口头请假,并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