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有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易燃液体装卸、运输作业安全规定及《应急处理程序》1目的为防止、减少易燃液体在装卸与运输过程中的危险及发生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合于本公司内各类易燃液体的装卸和运输的安全操作,及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
3部门职责3.1生产部:负责作业现场装卸前的各项工作的安全检查,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作业现场的一切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对现场作业的作业过程全面负责
3.2供应部:负责作业的组织、落实储运部、生产部、总经办的作业人员、监护车辆司机的安排;负责监护车辆的调配及维护保养;负责作业现场的生活等后勤工作;确定作业场所、协调确定装卸时间、数量及卸货地点;负责对外联络
3.3储运部:负责易燃液体装卸运输;调配装卸操作人员,运输车辆及运输过程的监管;落实作业设备的维护保养;按规定接受物品和将其输送到库区贮存,及库区的安全监管3.4总经办:负责作业现场的防火检查、消防器材的调配及现场监护工作
4.工作程序4.1流程图(附后)4.2安全规定4.2.1易燃液体装卸、运输作业人员必须具有资格证,运输人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交通部门签发的危险物品作业证,运输车辆必须有危险化学品准运证
4.2.2装卸易燃液体作业时,气温必须低于35℃,达到或超过35℃,白天不能作业,必须在17:00后方能作业,(以调度室记载温度为准)次日8:00前结束作业
4.2.3夏天装卸易燃液体作业时,汽车槽罐、火车槽罐必须先淋水降温,方能进行作业
4.2.4防静电接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接地跨线导体直径不小于2
4.2.5接线点的油漆、铁锈等绝缘物要清除干净,接地线一定要有夹子接好,联接牢固可靠
4.2.6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爆电器要求,连接防爆电源插头时必须在断电状态下连接
4.2.7打雷、闪电时必须停止作业
4.2.8卸船运甲苯时,开始开泵压力不能超过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