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电投南方电力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员工奖惩规定》(中电投规章[2014]年第42号),规范员工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中电投南方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二)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合规;(三)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四)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单位依法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奖惩委员会为员工奖惩工作领导机构,成员由本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为:2(一)负责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二)审核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三)审核公司员工奖惩事谊;(四)审定公司员工奖惩其他事项
第六条公司奖惩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体改办),归口管理公司系统员工奖惩工作
主要职责为:(一)执行上级和公司奖惩决定;(二)负责拟(修)订公司员工奖惩实施细则;(三)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单位开展员工奖惩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专业管理需要,参照本实施细则,制定专业管理制度,提出本专业奖惩建议
第八条三级单位应设立员工奖惩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实施细则,完善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上级奖惩决定,开展本单位员工奖惩管理工作
第三章奖励第九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可予以奖励:(一)在生产经营、工程建设、企业发展、管理创新、提高经济效益等方